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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
標題 公告本市103學年度「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(音樂、美術、舞蹈)資賦優異學生鑑定」實施計畫
發布日期 2014/6/5
發布單位 輔導處
點閱次數 1270
詳細內容

 一、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索取: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sec.ntpc.edu.tw)開放下載。

二、申請資格: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之學生。
三、鑑定方式:分為書面審查及能力評量2種。
四、申請日期:
(一)書面審查:103年8月25日(星期一)至8月26日(星期二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,由家長或監護人備齊資料至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申請 (中和區立人街2號,秀山國小內)。 
(二)能力評量:
1.第一階段報名為103年9月24日(星期三)至9月26日(星期五)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,由家長或監護人備齊資料向各類別受理申請學校輔導處(室)辦理申請。
2.第二階段報名為103年11月20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由家長或監護人備齊資料向各類別受理申請學校輔導處(室)辦理申請。
3.各類別受理申請學校:
(1)音樂類:厚德國小(三重區忠孝路1段70號)。
(2)美術類:三重高中(三重區集美街212號)。
(3)舞蹈類:厚德國小(三重區忠孝路1段70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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